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借款,离婚后如何归还?日前,蚌山法院审结此起借款纠纷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小张与前夫小秦向小李借款的事实,有两人出具的借条为证,且小张当庭对借条的真实性予以认可,故借贷关系明确,小张与前夫小秦理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对于小张是否应当独自承担还款责任问题,因借款发生在2011年1月27日,即小张与小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该笔借款应当为两人的夫妻共同债务,小张与小秦对该笔借款均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承担清偿全部借款的责任,鉴于小李仅向小张主张还款,故小张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并可在还款后向小秦主张追偿。最终法院判令小张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小李借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