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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预告:2014年1月7日上午9:00,直播蚌山区法院审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4-01-06 09:57:09 打印 字号: | |

直播预告:201417日上午900,直播蚌山区法院审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201393017时左右,某运输公司驾驶员姚某驾驶重型自卸车沿凤武路(凤阳至五店),自北向南行驶至凤阳县五店镇王湖村路段时,与自东向西横过道路的行人解某相碰,造成解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凤阳县公安局交警事故管理大队处理认定,原告与死者承担同等责任,此事故经公安部门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处理完毕。肇事车辆于20121127日在被告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交强险、商业险,保险期限至20131126日,事故发生于保险期间,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某保险公司承担因本次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19775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本案由审判员葛育春、助理审判员徐俊、人民陪审员张有年,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施莹任书记员。届时,中国法院网(http://bbzy.chinacourt.org/zhibo/)将图文直播本案的庭审过程,敬请关注!

 

 

责任编辑:蚌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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