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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车窃物胆不小 不思悔改“三进宫”
作者:金煜  发布时间:2014-04-08 16:52:09 打印 字号: | |

曾因犯抢劫罪、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却不思悔改,继续作案。近日,蚌埠市蚌山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282623许,被告人李顺窜至蚌埠市工农路,拿起路边石块将停在路边的1辆黑色轿车车玻璃打碎,窃得车内人民币28000元,后逃离现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顺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在刑满释放完毕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李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本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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