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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钓“金龟婿” 原来是小偷
作者:王林 张政  发布时间:2014-05-22 10:10:08 打印 字号: | |

直到财物被偷,失窃女子才知道,网上相貌堂堂、英俊潇洒的如意郎君原来是个劣迹斑斑的小偷。近日,蚌山区法院以被告人邢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348,被告人邢某通过某交友网站认识被害人小芳(化名),次日邢某邀约小芳到蚌埠某小饭店吃饭。吃饭期间,被告人邢某趁小芳去卫生间之机,将被害人小芳包内的一部黑色苹果手机盗走。经鉴定,该手机价格为1550元。

201212月间,被告人邢某通过某交友网站认识被害人小晓(化名),在201312月中旬的一天,被害人小晓和被告人邢某一起到位于合肥市其姐姐家中拿户口本。邢某知道其姐姐住处后,后乘小晓外出旅游之机,从小晓住处将其姐姐家的钥匙拿走后,来到其姐姐的住处,将其姐姐的黄金项链一条及黄金转运珠一个偷走。经鉴定,被盗财物共计2496元。

20121225上午,被告人邢某趁小晓上班时,将其一台桃红色戴尔牌笔记本电脑及两张银行卡盗走。后邢某将此电脑出售,将两张银行卡丢弃。经鉴定,被盗笔记本电脑价格为143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邢某因故意犯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在刑满释放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构成累犯,依法对其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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