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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偷手机 触法领刑罚
作者:王林 张政  发布时间:2014-06-04 11:09:38 打印 字号: | |

近日,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1411216时许,被告人麦某在蚌山区小吃街闲逛时,发现被害人刘某戴着耳机,就跟在被害人身后,将被害人上衣右侧口袋里的白色魅族手机偷走。当天19时许,被告人麦某在蚂虾街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麦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盗窃的手机,已发还给被害人,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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