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开设赌场一案,被告人张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被告人张某自1990年以来,因寻衅滋事、强迫妇女卖淫、抢夺、盗窃、贩卖毒品等被分别被判处刑罚,长期被关押于看守所和监狱。但数次的经历和教训却始终不能让被告人张某醒悟悔改,出狱后的他又再次琢磨起违法犯罪的活动。
上述事实,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公诉人出具的数组证据来证实被告人张某的犯罪行为,足以认定张某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开设赌场供不特定人员参赌,且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张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张某认罪态度较好的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遂本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