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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谅互让亲情见 法官细调促和睦
作者:汪艳 罗珊  发布时间:2014-07-02 11:23:26 打印 字号: | |

近日,蚌山法院调结一起继承纠纷案件。

原告郭二宝与被告郭一虹、吕斌继承纠纷一案。案情较为简单,但人际关系较复杂,为不伤其亲情,主审法官决定采取上门做双方思想工作。

被继承人原告妻子于20119月去世后,其他遗产已处理完毕,仅对保险赔偿款39100元的分割产生争议。鉴于原告与郭一虹系父女关系、与吕系翁婿的特殊关系,此时几人均处于失去亲人的悲伤之中。为不伤害亲情,又能案结事了,主审法官在社区负责人的陪同下,采取便装到家,通过聊天、拉家常等方式,渐进式地了解吕大伯对女儿遗产分割的看法。当吕明白来意后,感动地说:法官能到家里,采用这种方式和我交流,感到很欣慰,我一个孤老头有儿子养着,还有退休金,要这钱干什么?我只是可怜外孙女,我这份不要了,都给外孙女。不过也请你们做做女婿工作,让他也别要了。法官将吕的意思及时与郭二宝沟通,其听后也很高兴,说:岳父作出榜样,我得学习。一件继承纠纷案件,就这样划上圆满的句号。(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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