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被告人张某、吴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后查明: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伍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本案系共同犯罪,不宜区分主从。两被告人有坦白的情节。案发后,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本院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近日,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被告人张某、吴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后查明: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伍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本案系共同犯罪,不宜区分主从。两被告人有坦白的情节。案发后,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本院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