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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患重病贼心不改 三人“演戏”骗人钱财
作者:王林  发布时间:2014-08-19 16:07:54 打印 字号: | |

2009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满释放后发现自己患有严重肝病,对金钱贪欲促使自己再次走上犯罪道路。高某又两次犯诈骗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因其患有疾病,法院在依法为其进行委托医疗鉴定期间,又犯诈骗罪。近日,高某被蚌埠市蚌山区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311192014119,被告人高某伙同他人分别到蚌埠财经大学商学院北门和南湖小区东门附近。与同伙进行分工,一人负责物色诈骗对象,一人充当买家、一人充当卖家,以购买老版人民币可以赚取差价的方法骗取被害人张某和李某的信任,分别骗取被害人张某人民币1万元、李某人民币2万余元。

蚌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两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高某有累犯的从重和坦白的从轻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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