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直击
大浴场里偷“苹果” 盗窃亲人亦获刑
作者:陈维维 徐莉  发布时间:2014-09-22 09:30:39 打印 字号: | |

苹果手机曾被网友戏称为肾机,生于“90后”的王某就是为了这“可以改变世界”的手机,竟然把手伸向了自己的侄子,从而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14131凌晨,被告人王某和其侄子余某去某浴场洗澡,洗澡后该王趁余某不在包房之机,将余某的金色苹果5s手机关机藏在衣服内偷走。经蚌埠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手机的价值为3934元。案发后,手机被追回发还失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本院依法予以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斌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蚌埠法院网人民法院报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