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分管院长的带领下,前往江苏省宿迁市某建筑工地拘留“老赖”,执结一起历经五个月未结的难案。
2014年4月,申请人胡某因被执行人李某不履行蚌山区法院2013年作出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向蚌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在江苏宿迁一工地承包工程,执行法官前往其承包建筑工地送达执行手续,被执行人躲避拒不接收,执行法官采取留置送达。
2014年5月中旬,因被执行人李某拒不履行相关义务,执行法官再次前往江苏省宿迁市查询被执行人李某在当地银行是否有存款,同时走访其承包工地项目部了解被执行人李某是否有未结工程款,均无结果。考虑被执行人经常居住异地且严重抗拒执行,蚌山法院执行局经合议庭决定采取异地强制执行。承办法官依据五个月来被执行人的状况,认真制定了异地执行预案及意外情况处置等方案,在做出缜密的考虑及安排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