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调结了一起家庭纠纷,魏某的儿媳将全家的征地补偿款卷走后失踪,土地承包人魏某起诉儿媳,最终将款项返还的案件。
2013年底,蚌埠A村进行土地征收,魏某户下有耕地5亩。同年12月5日,村里进行土地丈量,魏某刚好不在家,其儿媳刘某带领村里干部将自家土地丈量完毕并签字确认。
之后儿媳刘某外出打工,同年5月魏某准备将存折里的钱取走买家电时才被告知,存折已经被刘某挂失并将其中所有钱款取走。随后家人一直未能联系上刘某,魏某之子小魏也十分懊恼,一气之下,魏某将儿媳刘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刘某返还土地补偿款共计37万元。
法院受理案件后,多方寻找查明刘某现身在江苏省南京市。法院与其沟通后刘某才陈述,由于正与小魏闹离婚,且小魏婚前承诺女方陪嫁的电器及被褥等相关费用均由其承担,事后小魏即不再提及此事,所有才将魏某的补偿款拿走。法官了解后,多处与刘某通电话,告知其与小魏有纠纷可以通过合理的途径进行维权,但不能拿走公公的财产相抵,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刘某于10日内返还所领取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