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将一老人撞倒后逃逸,使自己由本只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人,变成要受到刑事处罚的被告人。近日,蚌山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树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组织双方就赔偿事宜调解时,被告人的妻子讲货车已购买了商业险,保险公司最高可赔偿60万元,但因其丈夫逃逸,保险公司免责,家中到处借债,经济压力很大。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致一人重伤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坦白,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