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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贩毒被判刑 重操旧业再“进宫”
作者:张勇  发布时间:2014-12-11 15:49:08 打印 字号: | |

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房某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后查明: 201451417许,被告人房某在蚌埠市某夜总会门口以500元的价格贩卖一包冰毒疑似物0.8给吸毒人员李某时被当场抓获。后该冰毒疑似物经鉴定,检验意见为,检材重0.8,且在该检材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房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房某有坦白的情节。被告人房某系累犯且系毒品再犯,依法对其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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