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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下高息作诱饵 借来巨款人失踪
作者:章一鸣  发布时间:2014-12-11 15:49: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蚌山区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原告刘某在明知被告张某在外借有巨款的情况下,因贪图高额利息分多次借给被告张某共计60余万元。后被告张某失踪,原告刘某竹篮打水一场空。

201312月,被告张某找到同事刘某,说明最近在外干生意急需用钱要求刘某借款10万元周转并承诺月利息4%,刘某对同事张某在外借有巨款早有耳闻,但想到高额的利息,还是将钱借给了张某。张某也按期支付利息,三个月后张某又找到刘某表示还想再借款55万元,利息照旧。想到张某这两个月均能顺利支付高额利息,刘某又东拼西凑将自己及亲戚家还未到期的国债提前取出并悉数借给了张某。张某拿到钱后即失去联络,刘某赶忙来到法院,要求张某支付借款及利息。

蚌山区法院审理后,刘某才得知张某在外借款共计几百万元且已失踪,其唯一的一套房产也被债权人查封数次。因刘某证据确实,法院在公告送达张某后,判决张某偿还刘某借款65万元,但张某已失去偿付能力。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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