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困难,我的生活终于有着落了。”80岁老人郑某激动地说到。原来,一直困扰郑某的赡养问题,在法官出面协调后,老人的生计问题近日得到了彻底解决。
原告郑某未生育子女,于1969年收养了一个女儿,即被告小郑。现被告除了给原告支付房租外,每月给付100元赡养费,但原告认为其虽享受低保等补贴每月近700元,再加上被告给付的100元仍不能维持其正常生活,故诉讼来院,要求判令被告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
办案法官带着郑某到了郑某女儿家中进行调解,从法律和道义上做小郑夫妻俩的思想工作,经过一番耐心的劝说工作后,小郑夫妇当场签字表示同意法官的建议,按每月500元的标准支付给郑某生活费,并替郑某支付房租,至郑某申请的廉租房分配下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