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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多年赊钱款 因调解一揽子解决
作者:章一鸣  发布时间:2014-12-26 17:44: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蚌山区法院审结一起村委会多年赊欠村里小卖部钱款的案件,经法院调解,村委会应于20151月底支付小卖部店主张某多年累计欠款共计10万元。

2001A村村民张某在自家门口开设了便民小卖部,因村里没有其他小店参与竞争,张某的小卖部生意兴隆。一年后张某扩大了经营范围,店里商品一应俱全。村里村委会经常招待宴请,就从张某的小卖部里拿烟拿酒,因村委会资金紧张,双方约定村委会一年结账一次,每次消费均留下欠条。前两年村委会还能照单付款,但2004年村委会换届后,新的村委会领导对上任所留欠款不置可否,村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来张某的店中赊烟赊酒,但欠款并未支付,这种情况一直持续,直到2013年底张某计算了下欠款已达到11万元。期间张某多次找到村委会领导讨要欠款均无果。这时村委会也已更换了几任领导,现任领导认为欠款系以前领导所欠,自己并不知情,故拒绝支付。张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村委会支付欠款共计11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承办法官找到现任村主任刘某告知张某所持欠款均有相关村委会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有村民作证证明真实性,村委会理应支付欠款。刘某经村委会研究主动找到张某来到法院对所欠款项逐一对账,后经双方对账后确认欠款为10万元。双方当场签署调解书,十几年的纠纷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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