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直击
借姐钱炒股 不还成被告
作者:王阿晶  发布时间:2014-12-26 17:51:32 打印 字号: | |

因炒股向姐姐借钱,有钱后没主动还款,二人闹翻。近日,蚌山法院审结此案。

小英与小盛系同胞姐弟关系。因小英一直未成家,对弟弟小盛家的女儿视为已出、十分疼爱。姐弟俩感情也十分融洽。后小盛炒股需要用钱,就向姐姐小英借钱5万元,小英二话没说便借给了小盛,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因为是姐弟关系,小英多年来也未向小盛提出还款要求。可今年小盛家的房屋拆迁得到了数额不小的补偿款,小盛没有主动提出偿还小英的借款,小英得知此事后十分伤心,姐弟俩为此闹翻。现小英更以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盛偿还借款。

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小英与小盛达成调解协议,小盛主动偿还了小英的借款,姐弟俩握手言和。(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王斌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蚌埠法院网人民法院报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