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日上午9时30分,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没穿印有“蚌埠一看”和数字编号的“黄马甲”号服、着便装的被告人李某成为该院首例不穿囚服受审的被告人。
据悉,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禁止让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示的服装出庭受审,此举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彰显了现代司法文明。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