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涉及农村地区土地流转的案件逐渐增多,此类纠纷因政策性强、牵涉面广而备受社会关注。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立案调解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某村民委员会与被告某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日签订一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原告)将其承包经营的300亩左右的土地流转给乙方(被告),主要从事农庄生产经营,流转方式为出租,流转期限为13年。自2013年11月1日至2026年11月1日。流转土地的价格为每年每亩800元人民币,每三年调整一次。流转期内乙方应按每亩每年50元向甲方足额缴纳管理服务费。乙方采用现金逐年支付。于每年10月30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因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和双方是否违约发生纠纷,原告诉讼来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本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研究案卷材料,针对土地纠纷案件的特殊性,结合该案的具体情况,分析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及矛盾根源,找出原、被告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并籍此对原、被告双方展开了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经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13年11月1日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被告于调解当日将合同约定的土地交还给原告。该案已于调解当日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