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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窃被抓找借口 “孝子”小偷被判刑
作者:郭德峰 蔡生生  发布时间:2015-06-02 08:32:43 打印 字号: | |

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小林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并责令被告人小林退赔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20149月,被告人小林与同伙“小黑”(身份暂不明确,在逃)窜至蚌埠某小区的某住户家中,采用技术开锁的手段,仅用一分钟就将其房屋的防盗门打开,窃得屋内现金13.5万元、一枚黄金戒指(经鉴定价格2880元)等物品,被告人小林分得赃款约7万元。

庭审中,小林及其辩护人对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但出示了病历记录和药清单复印件,证明其是因生活所迫,急需筹钱给母亲治病而实施犯罪的,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公诉人提出了反驳意见:其进行盗窃事实的时间早于其母亲检查出病症的时间,也无证据证明其盗窃数额全部用于母亲治病,证据与本案无关联性、合法性,达不到其证明目的。担心母亲的病重,急于想要为母亲筹集钱款治病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这不能成为其盗窃的理由与借口,也不具有从轻的情节。

最后,法庭认定被告人小林构成盗窃罪,其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予以从轻处罚。但提出其实施盗窃是因生活所迫、治病急需金钱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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