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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这四年 马路杀手众生相
作者:谷雪莲   发布时间:2015-07-10 16:40:10 打印 字号: | |

醉驾入刑已有四年,但危险驾驶犯罪为何屡禁不止?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向媒体通报了该院审理的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情况,意在提醒危险驾驶风险,减少危险驾驶行为。

数据:醉驾呈上升趋势

“一路平安”一直是人们对出行人士的美好祝愿,但据蚌山法院调研数据来看,虽然醉驾入刑对危险驾驶行为形成了一定的震慑,但危险驾驶犯罪率仍居高不下。

自《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51施行以来,该院共审结了108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仅2015年前6个月就审结了32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2014年之前,该类犯罪更多是摩托车驾驶犯罪,尤其是无证无号牌居多,如在2013年,审结的19起案件中有10起是酒后无证驾驶或者酒后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在2015年醉驾案件中,则是轿车居多。

虽然犯罪率在上升,但是法院对危险驾驶行为的打击力度并没有减小,去除被告人由于身体状况等不适宜收监执行的情形,蚌山法院近年来对危险驾驶案件没有适用缓刑。如在2015年已审结的32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只有一起因被告人系原发性肝癌、肝炎后硬化、肝功能亢进及乙肝病毒携带者被判处缓刑。

现象:“醉猫”司机众生相

案例1:酒后酣睡车上。2015334时许,被告人易某酒后驾车行驶至蚌埠宏业路与迎宾路交叉口路中间,等红绿灯时,易某却在车上睡着了。当日7时许,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七大队接110指令后赶到现场,民警将易某唤醒后送往医院进行抽血备检。经检测,被告人易某全血乙醇含量为290mg/100ml,系醉酒驾驶。该院以被告人易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案例2:驾车摔倒自己。2014121515时许,被告人朱某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沿蚌埠胜利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地下隧道内时自己摔倒受伤,车辆受损。民警到达现场将被告人朱某带到医院抽血送检:被告人朱某的全血样检出乙醇含量为301mg/100ml,系醉酒驾驶。该院以被告人朱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例3:缓刑期间醉驾。201412292137分许,被告人张某驾车沿蚌埠涂山路自西向东行驶至兴业街东路口时,执勤民警将其拦停后例行检查,被告人张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当晚民警将其带至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由法医采集张某血液备检,经检测:张某的全血样乙醇含量检测结果为180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另查明,20121017日,张某因犯诈骗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三年。 该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与原判决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并处,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原因:风险意识低且心存侥幸

危险驾驶罪入刑已数年,且目前交警部门也加大了危险驾驶的查处力度,为何危险驾驶行为屡禁不止呢?

 1、无业人员成犯罪主角。已审结的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全部为男性,犯罪主体身份分布较广,但以无业为主,108人中,无业人数为58人,占总数的53.7%。犯罪主体文化程度普遍偏低,108人中,初中及以下文化高达62.96%,这些人普遍法律意识淡薄。

2.中青年居多。数据显示,在108人中,69人的年龄居于30岁至50岁,占总数的63.89%,这些人群大都事业有成,经济状况相对较好,应酬相对较多,加之中国特殊酒文化氛围影响,这些人醉驾风险较大。

 3.心存侥幸心理。案件显示,多数被告人认为自己喝得不多,不会出事,也有人认为自己开车距离近,对周围交通路线熟悉,对于附近是否有交警检查也十分清楚,应该不会发生事故或者被交警查到。

4.醉驾并非只限于汽车。在审结的案件中,案发车辆为摩托车的有43件,且多无牌无照,占总数的39.81%,严禁酒后驾驶汽车的意识已经逐步深入人心,并得到广泛认同,摩托车车主的法律意识还有待加强,相当一部分被告人不清楚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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