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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上门怒捉奸 凶悍“小三”挥刀砍
作者:郭德峰 蔡生生  发布时间:2015-07-14 17:04:43 打印 字号: | |

原配上门捉奸,反倒被“小三”砍伤。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

2014713晚,刘女士得知自己老公和“小三”小王在本市某公寓房间内休息,便带着孩子和婶婶来到该公寓的房间外,声称是小王母亲的朋友,让其开门。房门打开后,刘女士就看到门后站着一位仅裹着浴巾的年轻女子和只穿着短裤的老公。气急万分的刘女士上前抓住小王的头发,两人就厮打起来。被打急了的小王跑回房间,拿起一把水果刀对刘女士恐吓道“你再打我就连你小孩一起捅,反正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刘女士见此情景也害怕了起来,赶忙拉着孩子躲到一边,小王借机就跑了出去。随后刘女士与老公大吵了一番便离开。当刘女士等人离开时,又遇到返回的小王。只见她又拿了一把菜刀,寻到刘女士后便向其砍去。慌了神的刘女士赶忙用手去挡,瞬间涌出的血就染满了她的右手,闻讯赶来的保安将小王制服住,为刘女士报了警。

在案件审理期间,刘女士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承办法官考虑到刘女士提出的赔偿金额明显过高,但她并没有相应证据来印证诉求。承办人通过给双方做工作,引导被害人正确维护自身权益,也反复向被告人亲属做工作,说明积极筹款赔付被害人经济损失既是体现被告人良好认罪的态度,也对被告人是一次从轻的机会,这样才是解决矛盾的根本办法。最后在承办人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被告人亲属给付被害人经济损失,被害人给予被告人谅解。最终,法院以被告人小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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