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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主为获利 店内摆放赌博机
作者:张勇  发布时间:2015-07-30 17:23:35 打印 字号: | |

 便利店主小孔为获利,在店内摆放十个基本单元均为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近日,蚌山区法院以小孔犯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521015时许,接群众举报,在蚌埠市华夏第一街某便利店内有人赌博,公安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发现小黄(另案处理)、小王(另案处理)等人在用被告人小孔便利店内摆放的赌博型游戏机进行赌博。公安人员将参与赌博人员当场抓获,并查获97明星机4台,水果机1台,小鱼机1台(五个把位)。蚌埠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对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认定书认定,1台“小鱼机”(五个把位),4台“九七明星”游戏机,1台“水果机”共计十个基本单元均为具有赌博功能游戏机。

蚌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孔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提供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供不特定人员参赌,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依法惩处。案发后,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蚌山区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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