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文明素质、改进工作作风、焕发精神面貌,近年来,蚌山法院致力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动摇,既提升了法院的整体形象,又为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一个中心:坚持一个中心,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干警的文明素质和全院文明程度。
两个落实:一是领导组织实施落实到位。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明确规定了工作目标、要求、具体措施、经费投入、时间安排、机构设置、人员保障等,将责任落实到庭室和个人。二是软硬件设施配套落实到位。为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更好地创建文明单位,在优化办公环境、加强安保设施建设、诉讼服务设施建设、法庭设施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业务能力水平建设、队伍建设等软硬件设施上,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三个抓手: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使其有法可依;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使其有群众基础;坚持以环境建设为抓手,使其有氛围。通过优化办公环境,组织“我们的节日”等集体文体活动,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交通文明岗”、“党员进社区”、“廉政文化进机关”等活动,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等手段营造出和谐、民主、文明、团结的工作环境。
四个结合:坚持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相结合,与落实廉洁从政要求相结合,与机关文化建设相结合,与队伍建设相结合,通过开展系列活动,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出道德风尚良好、学习风气浓厚、内外环境优美、业务水平领先的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