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理应取之有道,而有的人偏爱剑走偏锋。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同案的三名被告人六到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此后的一段时间,三名骗子故伎重演,在蚌埠街头作案3起,骗得人民币12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齐玉、华子强、钱冒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齐玉、华子强、钱冒森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被告人王齐玉、华子强、钱冒森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系坦白,依法对三人从轻处罚。被告人王齐玉、华子强、钱冒森退出赃款,对三人酌情从轻处罚。综上遂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王齐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华子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钱冒森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以上文中所用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