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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租车骗六万 退赔获刑三年多
作者:金煜 谷雪莲  发布时间:2015-09-09 17:17:04 打印 字号: | |

因急需用钱,将租来的车抵押给他人获取金钱6万元。近日,蚌山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小程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被告人小程向被害人退赔违法所得。

小程因生意失败,无钱支付工人工资以及其他欠款,情急之下居然想出用租车抵押骗钱的办法来骗钱。小程与被害人小奇相识于某彩票店,俩人经常一起买彩票玩,认识的过程中,小程知道小奇有钱,遂产生骗钱的想法。小程告诉小奇自己想借他几万元钱,双方约定以车辆为抵押,若到期不还钱,车随小奇处置。后俩人签订“汽车转让合同”,小齐要求小程提供车辆行驶证,小程借被害人小齐一百元办理了假证给被害人。小程到期不还钱,小齐也联系不上小程,甚至到小程位于六安的老家找,未果。正是这次被告人的老家之行,被害人才知道受骗。原来小齐将车停在六安后车不见了(后了解到车被小程、车主及汽车租赁公司老板一起将车开走了),报警后,民警调出车辆信息方知车辆不是小程的。至此案发。

被告人小程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小程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小程系初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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