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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15 16:45:32 打印 字号: | |

蚌埠市明珠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贾良庆与被执行人蚌埠市明珠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蚌山执字第28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知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履行(2013)蚌山民一再审初字第0000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你履行的义务。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刊登版面:第G43
刊登日期:2015-04-15
上传日期:2015-04-15

责任编辑:蚌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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