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院《全省法院审判管理“三化”创新发展年活动实施方案》和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全市法院审判管理“三化”创新发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审判管理“三化”创新发展年活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四五”改革纲要)要求,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按照 “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发展”的总体规划,在总结、巩固、转化、提高“三化”基础年与提升年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尊重审判规律,突出以人为本,改进管理措施,注重管理实效,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把法律规定和工作要求细化为审判管理的具体措施,巩固规范化、提升信息化、力促科学化,实现审判管理有原则,法官行为有准则,审判活动有规则,形成体系完备、技术先进、规范有序、科学合理的审判管理模式,圆满完成审判管理“三化”活动总体目标任务,开创具有本院特色的审判管理工作新局面。
三、工作任务
(一)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根据改革总体部署,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方案,制定、完善配套规定,如主审法官选任规定、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合议庭工作规范、院庭长权力清单等。
结合最高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点,深入推进审委会制度改革。制定指导意见或实施办法,探索委员选任机制改革,建立案件过滤分流机制;巩固“庭审亲历”活动成果,完善审委会委员亲历案件机制。
(二)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进一步优化方法,改进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通报、督办、考核制度,完善“应上尽上”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文书上网工作规范、有序。深化上网裁判文书运用,积极探索通过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倒逼提升案件质效的路径和方法,发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作用。
及时将《全省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规定的发布审判指导文件、参考性案例、审判人员信息、鉴定、评估等机构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法院公告情况在互联网公布,并及时更新。
(三)加强审判管理业务条线指导
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与审管办、办公室加强配合,根据业务特点,合理设置评估指标,完善业务条线评估指导。通过分析比较,研究影响评估指数变动的偶发、多发因素,剖析审判执行工作进步或落后、优势与短板的原因,以便找准问题,对症施策。
业务条线评估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将本院机关条线评估工作情况纳入部门年终岗位目标考核,审管办负责将开展业务条线评估工作情况纳入年终审判质量综合考核。
(四)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制约与正向激励功能
完善案件质量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工作机制,发挥审判业务庭、庭长(副庭长)及案件质量监督员的作用。创新评查组织模式,推行组成合议庭对本院的案件进行评查,提升评查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完善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机制,落实责任到人。
总结以往“三类”、“四类”案件评查经验,以抗诉、发改、审理周期过长、长期申诉、信访等“五类”案件为切入点,对本院审判质效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适时开展重点评查。
约束激励并举,完善案件质量评比工作机制,开展精品庭审、精品文书、精品案件及办案能手、岗位能手评选活动。
(五)加强案件质效管理
1、规范案件流转环节管理。立案部门、业务部门应加强配合,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及省高院相关工作要求,规范卷宗报送管理。当事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承办部门应及时报送卷宗材料。案件流转时间纳入审判质量综合考核。
2、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运行为契机,适时组织专项检查,解决实践中少数案件中止审理随意性大、有些法官以合议庭评议、审委会决议、裁判文书签发时间作为结案时间,导致流程信息显示结案,而当事人却未收到法律文书的问题。
3、建立科学合理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结合审判实际,完善案件质量评估,强化宏观管理机制。密切关注省高院关于完善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新动向,对原有评估指标优化取舍,创新改造,区分硬性指标、约束性指标与指导性指标,确保评估更加符合审判运行规律,有效指导审判实践,改进工作。
4、完善审判质量综合考核机制。2015年上半年,根据市中院的审判质量综合考核办法,简化考核程序,突出重点工作,合理设定考核内容、项目和标准。
(六)加强案件信息数据管理与应用
1、完善案件数据信息管理。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案件信息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解决审判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与司法统计系统数据不一致的问题。规范数据信息修改程序和补录权限,增强数据权威性,夯实审判管理基础。
2、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研判。发挥审判管理中心功能,用好“司法大数据”,提高司法统计分析的数量与质量,加强对新问题、新常态的研判,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审判信息资源汇集整合、提取分析、转化运用,发挥司法统计数据实证分析的优势,主动做好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提高审判管理决策的前瞻性、预见性、科学性。
(七)完善重大敏感案(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提升审理、处置重大敏感案(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完善重大敏感案(事)件预警、应对、审理、稳控工作机制。区分重大敏感程度,建立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及时跟踪督办。
(八)加强审判管理理论研究创新
深入研究审判管理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的科学内涵、终极目标和实现路径,力争实现理论创新取得突破。聚焦司法改革的基础问题,围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和司法公开背景下如何实现审判管理创新、保障审判质效的课题进行深入思考和系统研究,进一步明确下一阶段审判管理工作方向,确保审判管理改革创新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之下积极有序推进。
2015年第三季度前,组织开展优秀审判管理论文及司法统计分析评选活动,要进一步更新理念,拓展思维,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九)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1、研究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探索建立对审判活动和审判管理的全程留痕、动态监控机制,建立健全审判活动全过程记录档案,实现各类办案程序网上流转,实时分析流程状况,实现对审判流程的监督管理。按照“每庭必录”的要求抓好科技法庭应用,建立庭审录音录像管理的规章制度,完善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机制,保障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2、研究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审判管理服务功能。继续推进“网上办案”,实现案件卷宗电子化,及时升级办案系统,配备身份证读卡器等便于案件信息录入的信息化设备,完善文书辅助制作、自动纠错、信息处理等软件技术,探索生效裁判文书自动提取、自动屏蔽、自动上网,更好地服务法官执法办案;通过完善诉讼服务平台功能、探索文书电子送达、远程视频开庭、提审等手段,更好地服务公众司法需求。
适时召开协调会,推进与审判管理相关的信息化建设,避免系统建设与实际应用“两张皮”现象。结合信息化建设情况,审管办、办公室适时组织软件需求征集活动,进一步整合软件系统,完善功能,提升便捷性,更好地服务审判工作。
(十)进一步加强专门审判管理队伍建设
充分考虑审判管理办公室职能不断增加,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的实际,配强配齐专门审判管理人员。重点加强审判管理队伍的理论创新能力。根据实际,以内部交流等方式,配齐配强人员,进一步提升审管人员素质。政治部门与法官培训部门安排培训时,应将专门审判管理人员纳入审判业务培训范围。审判管理办公室可根据实际参与或承办一定数量的案件,在执法办案实践中不断提高审管人员的审判业务能力。
加强横向联系,充分利用外部资源,与法律院校共建审判管理研究中心或者法学科研教育基地,为高校法律专业学生提供见习法官助理岗位,提供实践学习场所,助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机制创新,同时吸收高校学术资源,开展应用法学研究,提升法官的专业理论素养,实现合作共赢。
(十一)及时总结推广审判管理工作
宣传部门与专门审判管理机构密切配合,及时总结推广审判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集中力量研究打造审判管理蚌埠品牌。
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媒体记者以及党委政法委、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到人民法院现场参观、座谈交流审判管理工作,扩大审判管理的影响力,让审判管理贴近法律职业共同体,走进社会,走进人民群众,让社会各界切身感受人民法院努力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全力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彰显公平正义的坚强决心。
四、时间安排
根据市中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三化”创新发展年活动各项工作安排。安排落实具体工作内容,积累经验。2016年第一季度回顾总结审判管理“三化”创新发展年活动及三年总体工作成果,对照目标任务,及时“回头看”,拾遗补缺,整改提高。对活动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市中院。
五、工作要求
2015年,认真总结审判管理工作成效与自身不足,准确把握形势任务要求,注意完善审判管理协调、沟通机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支持;进一步坚定信心,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迎接挑战,把握机遇,深化研究,深化实践,在司法改革的大潮中,奋发有为,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我院审判管理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