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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食言要好处费 姐姐无奈对簿公堂
作者:张玫  发布时间:2015-11-30 10:42: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蚌山区法院审结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原告小玲撤回了对被告小江、小荣的起诉。

原告小玲与被告小江系姐弟关系,两被告系夫妻关系。小玲在江苏工作,2013年小玲想在蚌埠市买房,由于其个人家庭原因,她与弟弟小江商议,以小江的名义购买,手续委托小江办理,购房款由小玲支付。小玲随后选中了我市某小区,将购房款60万一次性汇至小江账户,小江也将购房事宜办妥。该房于20151月交付,现小玲想将该房过户至自己名下,两被告不同意了,让姐姐支付6万元,否则不予办理。

承办法官多次找被告做工作,被告也承认该房是其姐姐购买的,但还是想让姐姐支付6万元好处费。考虑到原、被告的亲属关系,法官又与他们的父母取得联系,让他们做工作,最终原告支付两被告2万元辛苦费,两被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原告撤回对两被告的起诉。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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