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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期丈夫摔断腿 妻子离婚未获准许
作者:王阿晶  发布时间:2015-11-30 10:45: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蚌山法院审结一起离婚诉讼案件,依法驳回了妻子的离婚诉请。

妻子老赵与丈夫老秦结婚已愈二十年,因双方先后下岗,家庭经济状况不好。老秦不善言辞,老赵倔强内向。在琐碎、平淡的婚姻生活中,两人忙于生济而疏于沟通,导致双方经常发生矛盾。在一次争执之后,老赵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老秦在替人拉货时受伤,导致右腿摔断,生活不能自理。

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得知此情形后,将庭审设在老秦的病床前。老秦当庭表示不同意离婚。考虑到老秦的特殊情况,法院认为,老赵作为妻子应在此特殊时期对老秦尽到扶助的义务,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驳回了老赵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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