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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辣椒水”抗拒抓捕 入户盗窃转为抢劫
作者:王林  发布时间:2015-12-07 18:15:46 打印 字号: | |

被告人张某进入被害人李某家中正在实施盗窃时,恰好被回家的被害人李某发现,张某为抗拒抓捕用随身携带的“辣椒水”朝被害人李某脸上喷射后逃离至楼下被抓。近日,被告人张某以犯抢劫罪被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41121上午10时许,被告人张某到本市某小区一居民楼内,使用技术开门手段进入被害人李某家中,盗窃现金人民币2700元及黄金戒指两枚,此时被害人李某回家,被告人张某躲在卧室大衣柜拐角处被被害人李某发现。被告人张某用随身携带的“辣椒水”朝被害人李某脸上喷射,并逃离至楼下,后被小区居民及保安抓获。经鉴定:两枚黄金戒指价值人民币2878元。

蚌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在盗窃行为被发现时,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其系犯罪未遂,具有坦白情节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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