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某进入被害人李某家中正在实施盗窃时,恰好被回家的被害人李某发现,张某为抗拒抓捕用随身携带的“辣椒水”朝被害人李某脸上喷射后逃离至楼下被抓。近日,被告人张某以犯抢劫罪被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蚌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在盗窃行为被发现时,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其系犯罪未遂,具有坦白情节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张某进入被害人李某家中正在实施盗窃时,恰好被回家的被害人李某发现,张某为抗拒抓捕用随身携带的“辣椒水”朝被害人李某脸上喷射后逃离至楼下被抓。近日,被告人张某以犯抢劫罪被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蚌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在盗窃行为被发现时,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其系犯罪未遂,具有坦白情节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