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蚌山法院监察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若干意见》,并将其充实到考核办法中,加大责任检查、强化责任监督、责任追究的力度;突出重点,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和制约;加强与人大的联络、沟通;紧抓监督体系建设,切实抓好案件督察工作。一年来监察室和纪检组积极配合,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院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5年,蚌山法院监察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若干意见》,并将其充实到考核办法中,加大责任检查、强化责任监督、责任追究的力度;突出重点,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和制约;加强与人大的联络、沟通;紧抓监督体系建设,切实抓好案件督察工作。一年来监察室和纪检组积极配合,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院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