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车主,一个是载物超宽的货车司机,两人不期而遇并擦出了“火花”。近日,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孙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的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应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一个是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车主,一个是载物超宽的货车司机,两人不期而遇并擦出了“火花”。近日,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孙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的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应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