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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遇超载 受伤又获刑
作者:张勇 杨柳倩  发布时间:2016-04-20 18:18:24 打印 字号: | |

一个是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车主,一个是载物超宽的货车司机,两人不期而遇并擦出了“火花”。近日,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孙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15111619时许,被告人孙某醉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沿蚌埠市龙锦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振兴煤球厂门前路段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孟某驾驶的轻型货车超出车厢的货物相撞,造成孙某受伤、摩托车损坏。当日1936分,孟某打电话报警。办案民警接110指令后赶赴现场勘查,到达事故现场时,孟某向办案民警反映摩托车驾驶人孙某酒后驾驶摩托车。现场勘查完毕后,办案民警赶到蚌医二附院采集孙某血样备检。20151119,经检验,孙某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17mg/lOOml,超过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的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应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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