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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专题会议在蚌山区法院召开
作者:金煜 谷雪莲  发布时间:2016-04-29 18:06:20 打印 字号: | |

2016422,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专题会议在蚌山区法院召开,会议主要议题是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市中院李永成副院长、市中院刑一庭、刑二庭庭长、副庭长、各县、区法院分管副院长、刑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永成副院长传达了省高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相关通知,对两高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并就蚌埠市两级法院全面贯彻两高司法解释提出了要求,提出要正确理解两高司法解释来处理未结职务犯罪案件。各基层法院分别向会议报告了本院未结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李永成副院长强调,各法院应进一步加强对法律、司法解释的学习,确保《刑法修正案(九)》及《解释》全面贯彻、正确适用。各院刑庭应依法稳妥处理好相关案件的审理工作,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依据《解释》的要求,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严格缓免刑的适用,确保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效果良好。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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