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赵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案件的当事双方本是亲家,因小夫妻二人生活中有矛盾,男方一纸诉状诉之法院。但在案件审理中,女方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也认为夫妻感情仍未破裂不予判离。当日宣判后,双方家人因对法院判决的结果不满意而发生争吵,后在法院宿舍楼院内发生厮打。期间,男方的表弟赵某将女方的母亲高某某打伤。经法医鉴定,高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法官积极的对当事双方做着调解工作,冷静下来的被告方也悔恨当初自己的不理智行为。几经调解,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被告方对被害人赔偿经济损失,被害人对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并得到被害人谅解,对其宣告缓刑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