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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法院:39份医患调解协议盖上“法戳”
作者:莫富强  发布时间:2016-05-27 09:24:03 打印 字号: | |

“宋法官,今天我们这边有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56日下午,安徽省蚌埠市蚌山人民法院民一庭宋丽芹法官,是本周的医患纠纷案件值班法官,接到电话后,立即赶赴蚌埠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申请司法确认的当事人叫小飞(化名),20142月,小飞的母亲因心脏病复发在蚌埠某医院住院治疗,在行心脏搭桥手术过程中不幸去世,患者家属与该医院对于医院在手术中是否存在过错各执一词,在医调委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补偿1万元的调解协议。经过审核,宋丽芹法官当场对小飞的调解协议给予了司法确认。

“真不是计较钱,主要是想讨个说法。”小飞说,法院的裁定书让他吃了颗定心丸。当天下午,宋丽芹法官共办结2件司法确认案件。

自蚌埠市医患纠纷诉讼案件指定由蚌山区法院管辖以来,蚌山法院完善工作机制,统一裁判尺度,实现了诉调的快速高效对接。该院联合医调委,建立了医疗纠纷案件联动处理机制,实行法官轮流值班制度,值班法官第一时间跟进,全程参与调解,截至目前,蚌山法院已对39起医患纠纷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给调解协议赋予了执行效力,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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