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判处缓刑后不思悔改,考验期内再犯罪,二十岁小伙儿又一次把自己送进了牢房。近日,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被告人李某犯聚众斗殴罪,被依法判处撤销其前罪的缓刑部分,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的刑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应邀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家属积极与被害人家属联系,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