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今日开庭审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该院官方微博视频直播了整个庭审过程。
经审理查明,2015年9至10月,被告人刘某在位于蚌埠龙子湖区延安二村家中的卧室内,容留吸毒人员沈某共同吸食毒品三次。蚌山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遂当庭依法对被告人刘某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刘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蚌山法院2016年以来审结涉毒案件9件,分别对16名被告人给予了刑事处罚。”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张勇表示,下一步,蚌山法院会继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狠抓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坚决遏制毒品犯罪蔓延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