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郑下午下班后将自己的电动三轮车停放在零食店门口,人回家了却把钥匙留在了车上,这下给了小偷可乘之机。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黄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赃物被追回发还被害人,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且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对其从重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