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年龄也大了,又有心脏病,没有精力跑,这么快就能拿回借出去的钱,真的太感谢法官了……”年近70岁的宋某及其老伴拿到了14.5万元案款后激动地的说。9月1日,蚌山区法院采取了多项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与该案相互联系的三起执行“难案”,案款金额达30万元。
2015年11月,柏某以其本人及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某开发公司的名义向宋某借款14.5万元用于经营,借款到期后未按期偿还,宋某遂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柏某及其开发公司均未履行判决义务。
针对柏某的躲避执行行为,承办法官启动强制执行措施,控制被执行人柏某的银行账户、车辆、房屋等财产。经过半个月的执行,先后冻结了柏某个人名下的3个银行账户,存款合计有9万元,查封了柏某个人名下的两辆小型汽车。其开发公司账户内未能查询到存款,也没有查询到车辆等财产。综合案情通盘考虑,承办法官认为启动最强的司法处罚措施才是执结案件的最终突破口。8月底,承办法官冒着烈日的骄阳,经过几天的连续蹲点守候,终于发现了被执行人柏某的行迹。承办法官经过周密的安排,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