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法院要闻
只为农民工兄弟能回家过年
作者:陈雷  发布时间:2017-01-26 09:12:13 打印 字号: | |

2017122日,离农历新年还有5天,一个可能造成农民工兄弟无法回家过年的案件在法官心头萦绕。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案件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农民工兄弟拿到了报酬,高兴地踏上返乡的旅途。

事情得从2014年说起,原告蚌埠某贸易公司向牡丹江某建筑公司供应钢材,双方经结算,牡丹江某建筑公司有两项工程,欠原告货款共计一千余万元,20151月,牡丹江某建筑公司给付过200余万元后,就再也没有支付货款,蚌埠某贸易公司在2016年的9月以两起案件分别将牡丹江某建筑公司告上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原告申请,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于2016年的11月初查封了被告的账户。经多次调解,原被告双方始终没有达成协议。

随着时间的流逝,春节越来越近了,由于账户被冻结,农民工要陆续返乡,但工资没有拿到手,就天天到公司去闹。被告某建筑公司急了,赶紧主动联系法官,协商解决账户冻结的问题,并于2017119日向法院寄送了关于冻结账户的相关材料。

事关农民工兄弟能否拿到钱回家过年的问题,承办法官不敢怠慢,立即向院领导汇报,院领导非常重视,指示承办人联系原告协调解决该问题,并指示事关农民工问题无小事,立即购买车票,北上牡丹江。

恰逢春运高峰,车票非常紧张,承办人在联系原告的同时,在网上订票,从上午开始,直到晚上10点钟,才订到车票。2017121日一大早,承办法官启程,赶了17个小时的路程来到了牡丹江。

不顾地冻天寒,到牡丹江后,承办法官立即查明被查封账户的情况。原来该账户系牡丹江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专用账户,该账户虽然在被告公司名下,但资金的使用受到城投公司的监管。法官遂协调原被告调解,经大量的工作,牡丹江城投公司也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原被告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两起案件顺利调解,原告主动同意解封账户。法官在银行下班前赶到银行,将账户解封。

据了解,当天下午,被告公司已经开始发放农民工工资。

责任编辑:莫富强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蚌埠法院网人民法院报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