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蚌山法院审理了多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种植者李某、王某、张某均是老年人(1954、1958、1944年出生),且法律意识淡薄,只认为罂粟可以治疗胃肠疼痛等疾病,而抱有侥幸心里种植。李某、王某分别被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管制,并处罚金;张某因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2014年春节前,被告人李某在燕山乡某村自家破顶的旧房子里种植罂粟。
被告人王某在本市蚌山区某村庄自家的菜园里种植罂粟。
2015年11月,被告人张某在湖光小区菜市场购买一包罂粟种子种在某单位围墙内。
法官提示,法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老年人切不可一时糊涂而触犯法律,像本案中的张某,因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要度过五年的牢狱生活,后悔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