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公章、骗取他人合同保证金,案发后在取保候审期间玩失踪,拒不到案。近日,蚌山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6年4月间,被告人许某谎称自己是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蚌埠某项目实际负责人,以蚌埠某项目和被害人陆某洽谈分包工程。
嗣后,陆某得知被骗后报警。被告人许某在接到办案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将5万元赃款返还给被害人陆某。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许某脱逃。被告人许某于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许某虽然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但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脱,意图逃避法律制裁,不构成自首。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