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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合伙盗窃 最终难逃法网
作者:张勇 杨柳倩  发布时间:2017-03-23 15:06:34 打印 字号: | |

梁某甲和梁某乙系父子关系,父子二人放着正经工作不做,密谋盗窃他人财物,最终落入法网。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梁某甲和被告人梁某乙因犯盗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61017,梁某乙驾驶自己租来的小轿车载着梁某甲从太和县到蚌埠市高速北出口,梁某乙在此等候接应,梁某甲从轿车后备箱中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小型电瓶车随机踩点实施盗窃,两人约定2个小时左右打一次电话,如果2小时没接到父亲电话,儿子就自己开车回家。梁某甲骑至本市米亚花园阿拉小优母婴店,趁该店员工陈某不备,将放在吧台上的苹果6plus手机盗走,后梁某甲电话联系梁某乙开车接其一起离开蚌埠市。经鉴定,被盗苹果6plus手机的价格为人民币246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甲、梁某乙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本案是共同犯罪,不宜区分主从;两被告人均有坦白情节,且亲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均有前科,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莫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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