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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法院今天公开开庭审理李志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一案
作者:蚌山研  发布时间:2017-05-24 12:42:15 打印 字号: | |

今天上午9点,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李志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罪一案。

据蚌山区检察院指控:20155月,安徽旭盛公司在蚌埠注册成立,李志刚任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经理。旭盛公司成立后,遂在蚌埠招聘业务员公开向社会公众宣传代客户投资理财,以签订投资管理合同的方式与投资人签订合同。先后以为河南省扶沟县红高粱(扶沟)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省禹州市凯特汽车配件公司融资的名义,在小区门口、广场、菜场附近等公共场所,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公开进行投资理财宣传吸引公众投资。

被告人李志刚自20155月至8月底,任安徽旭盛投资公司法人期间,共吸收多名投资人资金246万元,造成投资人损失2221857元。被告人李志刚自201591之后开始独自掌控安徽旭盛公司,在其实际掌控公司期间,共吸收多名投资人资金90万元,造成投资人损失852731元。李志刚等人并未将投资款投向河南省扶沟县红高梁(扶沟)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省禹州市凯特汽车配件公司。201511月份,被告人李志刚见无人再行投资,遂离开蚌埠并更换手机号码逃匿,201719被河南安阳警方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志刚先期为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志刚后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志刚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在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中,检察机关依法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李志刚也进行了供述和辩解,整个庭审井然有序。本案未作当庭宣判。

为深化司法公开,加强警示教育,蚌山法院通过官方微博视频直播了整个庭审过程,蚌山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人民群众近50人现场旁听了庭审。

责任编辑:莫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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