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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五年入狱三次 聚少离多终被判离
作者:徐俊  发布时间:2017-07-24 11:06:57 打印 字号: | |

婚后五年,丈夫三次入狱,服刑时间长达三年以上,妻子无奈提起离婚诉讼。日前,蚌山法院审结此案。

20128月,何某在朋友的介绍下结识了比自己大十几岁的易某,双方互有好感,在日后短暂的接触中,迅速确定了恋爱关系。何某得知易某曾经组建过家庭,但并未因此与易某分手,反而感激其坦诚相告,不顾家里人的强烈反对,偷偷与易某领取了结婚证,过上了夫妻生活。婚后,何某发现易某并无固定职业,偶尔与朋友出去跑一趟生意,一跑就是几天,回来后也会给她相应的生活费、零花钱,遂从未过问过易某究竟做什么生意。直到20136月何某未等到回家的易某,却等来了公安机关的一个电话,被告知易某因盗窃被刑事拘留,易某被判入狱一年。

一年当中何某所有生活费用都是何某母亲给付的。就这样何某一直等到易某出狱。出狱后不到半年时间,易某再次以同样的罪名进入监狱。易某第二次出狱后不久,2017年春节前夕,又因盗窃被判刑三年六个月。从结婚到现在五年时间,被告入狱三次,一次比一次入狱的时间长,何某面对这聚少离多的婚姻关系,最终心灰意冷,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法院认为,易某数次入狱,且此入狱时间长达三年以上,现客观上造成了夫妻长期分居,影响了家庭的和谐稳定,符合婚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的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最终判决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

责任编辑:莫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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