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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之差伸贼手 被判入狱悔已迟
作者:金煜  发布时间:2017-08-22 16:42:30 打印 字号: | |

小方是我市某饭店服务员,因被朋友催要欠款1500元,情急之下,小方心生歹念偷了饭店的钱。近日,蚌山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方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76254时许,蚌埠华夏尚都附近的某饭店的服务员小方趁饭店里无人之机,从饭店后门进入店内把收银台上锁的抽屉强行拽开,将抽屉内的13220元现金盗走。案发后,小方家人替其退出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小方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小方家人替其退出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莫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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