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成功化解了一对夫妻之间的矛盾。
原告于某是独生女,到于某父亲这一辈时,于家已经是三代单传,在于某刚出生不久,其父便因一场意外去世了,母亲对父亲爱得深沉,这二十多年来一直一个人带着于某过,一心一意把于某培养成人,不时在于某耳边唠叨:“将来你结婚了,第一个小孩要是男孩一定要跟你姓,这样才能告慰你父在天之灵。”
2016年,于某和韩某经人介绍相识,韩某出生在农村,家里还有一弟、一妹。韩某在大学毕业后,刚找了一份好的工作,就认识了于某。两人迅速坠入爱河,随之就谈婚论嫁。于某怀孕了,两口子也曾讨论过小孩的姓名问题,但都把争议搁置起来。
2017年5月分,双方迎来了新的生命,当护士抱着小孩出了产房门,告诉家人“是个男孩”,两家人高兴地合不拢嘴,可谁又能想到这高兴来得快去的更快。小孩出生第三天,医院告诉家长,要为小孩办出生证了。
于某的母亲首先开口了,讲到于某父亲去世的早,于某没有弟弟,这第一个男孩应该跟于某姓,可是韩某的父母认为,亲家讲的话虽然让人同情,可传统就应当跟老韩家姓,毕竟是长子长孙,这要是跟了女方家姓,自己家在庄子里没法见人了,而且政策放开了,能生两个小孩,提出来第二个小孩跟女方家姓。
可是于某的母亲认为,第二个小孩谁也不能保证是男孩,而且女婿韩某还有一个弟弟,也能继承香火,遂不同意男方家提出的意见,两家人分别以各种方式要挟各自小孩。眼看办理出生证的最后期限就到了,于某的母亲带着于某,找个借口溜出来,偷偷把小孩的名字写成了于某某。
这下男方家炸锅了。韩某的父母逼着韩某去改名字,要是不改,他两口子要么离婚,要么他父母就当他面上吊,韩某夹在中间两头为难,遂和于某的矛盾越来越大,两口子见面就吵,双方父母也帮着吵架。最终,两口子闹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承办法官得知事情的真像后,采取了背对背的方式,多次走访两家家庭,反复向他们传递法律观念,法律上夫妻双方是平等,子女既可以跟父亲姓,也可以跟母亲姓,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姓氏的改变而改变,国家的二孩政策正符合像他们家庭这样的情况,希望双方为了刚出生的小孩考虑,最终,双方都意识到小孩不能因为跟父亲姓而失去母亲,也不能因为跟母亲姓失去父亲,双方达成了和解,原告撤回了离婚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