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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赌博债台高筑 为还债抢夺获刑
作者:张勇 杨柳倩  发布时间:2018-03-08 11:13:46 打印 字号: | |

张某是某公司一名水电维护工,平时嗜好赌博,因债台高筑,遭到多次逼债,张某就决定用抢的方式还钱,却不料钱还未还,人已身陷囹圄。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夺案件,被告人张某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张某最终盯上了自己单位的会计。2017124日中午12时许,被告人张某驾驶白色捷达牌轿车至蚌埠市涂山路蚌埠海关西侧慢车道停车位将车停好,然后下车步行至附近公交车站台乘坐120路公交车到沁雅花园北门车站下车,继续步行至家乐福公交站台等待其单位财务人员,大概一小时后发现财务人员出现,立即尾随其身后,行至工商银行华夏支行东侧的人行道末端时,上前将财务人员右侧腋下的一个塑料文件袋抢走,迅速逃离现场,文件袋内有现金28920元整,被告人张某花掉了120元现金,剩下的全部放在其车后排坐垫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构成抢夺罪。因其有坦白情节,且被抢财物大部分被追回并已发还被害人,可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莫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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